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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组考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7-10-03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
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组考工作的通知

 

会法治办[2017]10号

 

各乡镇党委法治办,县直机关各单位,中央、省、市驻会各单位:

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及相关工作,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年度学法考法工作任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方式。根据2017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安排,我县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全部通过“如法网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参加年度网上学法考法。

二、考试时间。本年度正式考试分三批进行

(一)、第一批:全省统考(国庆前考6天)

预约报名:9月15日至9月24日。

考试时间:9月25日至9月30日。

(二)、第二批:全省统考(国庆后考3天)

预约时间:10月1日至10月9日。

考试时间:10月10日至10月12日。

(三)、第三批:全省补考(2天)

预约时间:10月13日

考试时间:10月14日、15日。

(四)、考试场次安排

每场考试时间为90分钟,按以下时间开考

上午4场:8:30;9:00;9:30;10:00.

下午4场:15:00;15:30;16:00;16:30。

晚上3场:19:30;20:00;20:30。

(五)、注意事项:

1、正式考试,每个单位只能预约一场次考试,不能预约多个场次考试;

2、预约期间不能考试,考试期间不能预约;

3、白天没有时间考试的,可以预约晚上考试;

4、考试没有通过的,单位管理员在10月13日预约补考;

5、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考试问题,请相关单位管理员切实做好衔接工作,决不能出现有县处级领导干部补考现象。

6、预约之后,不能修改学员信息。

7、考试期间如遇系统或技术问题,请拨0731-84586411。

三、工作要求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参考率、合格率已纳入综治考评范围,为确保考核数据及时准确地向县综治办提交,考法工作必须在10月15日前全面完成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周密部署。

  

县委法治办联系电话: 0745-8823396

网上考法技术服务电话:0731—84586411

  

 

 

中共会同县委法治会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17年9月13日